黑龙江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开始发放

2017年黑龙江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为133.46元/亩;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为173.46元/亩。目前,补贴资金已全部拨付各市县和省农垦总局,要求各地在收到补贴资金之日起15日内,根据当地统计部门提供的分户数据抓紧进行补贴公示,并通过粮食补贴“一折(卡)通”兑付补贴资金,确保玉米和大豆种植者及时足额拿到补贴。补贴资金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封闭运行,禁止以现金形式发放,禁止集体或个人代领转付,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款项及费用。

2014年,国家出台东北三省一区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种植者按市场价格随行就市销售大豆,国家依据大豆产量和目标价与市场价的差价对种植者给予补贴。2016年,为推进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国家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玉米生产者补贴。自2017年度起,国家将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调整为大豆生产者补贴,与玉米生产者补贴统筹衔接。

根据相关规定,在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中,各级财政、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