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节期间,黄小明以每月200元的租金,租下邵武城南的一处仓库作为保鲜笋加工场所。

3月21日开始,黄小明以每斤5分钱的价格雇佣丁某、危某等人,在该仓库内使用焦亚硫酸钠作为保鲜剂,对其收购来的竹笋进行加工。

3月24日,邵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加工点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竹笋的行为,立即对该加工点进行查封,并扣押了加工生产的保鲜笋9000余公斤及食品添加剂。

经抽样检测,该批次竹笋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钠反应后的残留物)含量每公斤高达23克,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相比,二氧化硫含量超标46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