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树--农村创业网

如果不是遇到那场变故,邓州市张楼乡小丁村9组孔书云家里5年龄的数千棵桂花树,再过两年就能移栽了,完全可以给她带来一笔丰厚的收入。

可是现在,她的这个致富梦几乎破灭了——许多桂花树被人为砍断,余下的也被挖的挖、偷的偷,好好的桂花苗圃,被糟蹋得一片狼藉,枝零叶落。同时,让她更加伤心的是,毁树事件至今没能破案,就连应得的地上附着物赔偿款也没有得到。

1700多棵桂花树拦腰被砍,未给补偿先圈地

12月中旬,记者到张楼乡小丁村采访,孔书云站在被一大圈围墙圈起的桂花苗圃旁,气愤地对记者说:“2010年春,我们在自家田里投资种下3亩多桂花树,主要是丹桂、金桂嫁接苗,属于名贵品种。由于用心管理,桂花树长得郁郁葱葱,十分旺盛。结果到了2013年底,突然听村组干部说,村里的地被征300多亩,包括我家的3亩多桂花苗圃在内。”

孔书云接着说:“可是自打那以后,乡里、村里并没有人来找我们商谈地上附着物如何补偿的事儿。直到今年9月下旬,有一天夜里下大雨,我们家的桂花树有一多半被人拦腰斩断了。我们知道后立即报警,根据办案人员的现场查验统计,被毁的桂花树达1700多棵。但毁树的案件至今没能侦破。”

据孔书云介绍,到2014年10月12日,依然是在没有任何人与她谈地上附着物补偿的情况下,开发商便开始修墙圈地。13日,她以未给地上附着物补偿款为由到现场阻止,可是开发商根本不听劝阻,照旧施工。随后,尽管她和丈夫多次找乡干部反映,乡干部只是答应给他们一些移栽费,不给地上附着物的等价补偿款。

村里将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由“平均”变“平摊”

小丁村委会的丁主任告诉记者:“2013年底,还没种麦,地就被征了。根据上级的规定,一亩地土地补偿款是5万元,青苗补偿是 1200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1.8万元。每亩乡里扣除土地补偿款的10%即5000元作为管理费后,被征地农民一亩地实际得到补偿共计6.42万元。”

丁主任说:“地上附着物包括桥、井、棚、树木和各种花卉等。地上有附着物赔1.8万元,没有的也赔1.8万元,就是长满一地荒草也是赔1.8万元。地上附着物赔偿给她(指孔书云)一亩地1.8万元,她不愿意,她说1.8万元赔不住,花卉值钱。可是上级给的一亩地就是这些。超过部分,钱没地方出。”

随后,记者又来到张楼乡政府,想就该乡征地情况、征地程序、如何补偿等采访该乡主要领导。记者向该乡党政办的一位男同志说明了来意,结果他在用电话向乡领导汇报、请示之后,却告知记者乡领导在南阳回不来,谢绝了记者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