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江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位于昌江县十月田镇十月田学校大门左侧,查处了一起利用流动榨油车无照制售花生油(植物油)案,当场查扣了涉嫌无照经营的花生米11袋(规格为25kg/袋)及花生油(植物油)15kg。
在现场,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停在路边,车厢被改装成一个花生油(植物油)加工"车间",安装有全流程的榨油装备、发电机以及一桶已经榨好正在销售的花生油(植物油)。两名中年夫妇向来往群众推销他们的现榨花生油(植物油),售价为每斤13元。面对检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合法经营手续,执法人员发现用于榨花生油(植物油)的花生均已发霉变质,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销售行为,对涉嫌无照经营的花生米11袋(规格为25kg/袋)及花生油(植物油)15kg进行了扣押,并进行立案调查。
由于流动式花生油(植物油)售价低于正规油厂,现榨现卖,从榨油到卖油,消费者能亲眼目睹全过程,让消费者误认为从时间和原料上完全保证了花生油(植物油)的新鲜、纯正,因而吸引不少群众光顾。然而,一些消费者并不清楚,没有经过专门的过滤及消毒设备,是不能把花生油(植物油)中的杂质和黄曲霉毒素等有害物质去除的,如果长期食用这种油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