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陈德贵、黄永利为了千余元的小利,不惜代价两次偷窃村民的腊肉,最后被当场抓获送至派出所。近日,云南省鲁甸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永利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陈德贵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刚过完年,家家户户都挂满了刚做好的腊肉,村民陈德贵、黄永利就打上了歪主意。这天,两人骑摩托车到村民朱晓家后,趁朱家没人就用朱家放在院子里的钉耙将挂着腊肉的厨房门锁撬开后,盗走火腿两支、腊肉二挂半,就在二人翻出围墙时被路过的村民发现,二人扔下所盗物品拔腿就跑了。被盗的腊肉被失主追回。经鉴定被盗火腿及腊肉共计90斤,价值人民币1600元。
后黄永利又伙同徐勇(另案处理)用事前准备的铁棍撬开村民孙德家的大门,盗窃腊肉3挂半,在逃跑的过程中被人抓获。经鉴定被盗腊肉共计58斤,价值人民币87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德贵、黄永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均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黄永利犯本罪前有劣迹,可对其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陈德贵、黄永利被抓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被盗物品已追回发还失主,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