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场区区划。场区按照建筑物不同用途、性质以及卫生防疫划分为若干区。
生产区:是养殖场的核心区。主要由种香猪养殖室、母香猪哺乳室、生长香猪生产室、育肥香猪生产室、商品香猪待售室以及饲养人员更衣室、洗澡间,紫外线消毒通道、消毒池,兽医卫生室,值斑室,粪尿处理系统等组
饲养管理区:主要由饲料加工车间、饲料仓库、办公室、修理车间、变电所、锅炉房、水泵房等组成。
隔离区:隔离区应远离生产区,要设在生产区的下风方向,最好为地势较低的地方,主要有兽医试验室、病香猪隔离室、尸体处理室等。
养殖场内各房舍的建设安排,首先要考虑人员工作和生活集中场所的环境保护,尽量不受饲料粉尘、粪便气味和其他废物的污染;其次要注意香猪群体的卫生防疫,尽量杜绝污染源对生产区的污染。因此,在区划安排上要考虑哪些安排在上风,哪些安排在下风,使人、物流向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② 养殖场总体布局。养殖场的总体布局应以生产区为中心。生产区实际上就是香猪室(舍), 它是根据香猪的不同生长时期的生理特点与其对环境的不同要求确定的。一般可分为:公香猪与空怀母香猪配种舍、妊娠母香猪舍、分娩香猪舍、保育仔香猪舍、生长肥育香猪舍等5 种类型。其中公香猪舍、空怀配种香猪舍多以前敞式或半敞式带有运动场的形式为好;妊娠母香猪舍可为有窗封闭式或前敞式;分娩母香猪舍和保育仔香猪舍为有窗封闭式,并备有夏季防暑、冬季保温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