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人工养殖林蛙模式场地质差条件评定标准


  1、地况为非湿地或采取保湿设施达到地表湿度50%以下;

  2、地表自然植被仅占场地总面积50%以下;

  3、地表坡形落差高于1米以上;

  4、场地四周200米左右有污染性和导音性企业较多(化工厂、农药厂、水泥厂、纸浆厂、炼钢厂、采石厂、酒精厂等);

  5、场地无自然水系并空气湿分子低;

  6、自然昆虫种类少;

  7、地表土含砂量超过80%;

  8、不具备电源;

  9、讯期有局部水患;

  10、四周1公里—2公里没有其它牲畜等养殖点分布;

  11、离公路较远;

  12、场地周边(200米内)有路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