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莆田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出口鲍鱼及其制品96吨,406万美元,同比增长64%和117%,实现量价齐增的良好局面。
自莆田“南日鲍”成为我国推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以来,我市新增加鲍鱼出口加工企业4家,活鲍注册场1家和备案基地4家,其也是福建省首个申请生态原产地保护并获得通过的产品。
莆田检验检疫局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对鲍鱼生产企业实行个性化服务,派出业务骨干对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从企业的原料、生产工艺及质量管理体系等环节入手,强化帮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关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走出去”情况,将生态原产地保护与诚信管理、风险管理紧密结合,在检验检疫监管、通关便利、签发各类证书、诚信评价等方面,给予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和生产企业优惠便利政策,打造莆田特色的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
近3年来,鲍鱼养殖企业用药意识明显提高,出口鲍鱼监测和日常抽检中,没有发现任何药残和重金属超标现象。鲍鱼养殖日常监测普查连续3年合格率100%,出口鲍鱼连续4年境外通报零记录。鲍鱼加工产品出口量大幅增长,促使国内活鲍市场供不应求,带动花蛤、海带、紫菜、江漓菜等我市其它优势特色水产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