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刘老太为庆祝女儿生日,从市场购买了一斤基围虾。回家校称后发现实际重量只有7两,足足少了3两。由于当时正值中午,家中客人都已到场,老太只好用这7两虾招待客人。
事后老太越想越生气,于是来到杨家山市场监督所投诉。了解老太的遭遇后,杨家山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立即赶往市场向摊主核实情况。
由于老太所购买的基围虾已食用,无法校称,短斤缺两证据不足,无法对摊主进行行政处罚。在市监所工作人员的沟通及调解下,摊主补了4两基围虾给刘老太。
据悉,根据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
杨家山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要提高消费维权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现有缺斤少两的情况,请立即致电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同时应保留证据,以便于后期维权及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