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鱼养殖对水质的要求


  1、含适量的溶解盐类

  淡水中的主要离子为K+、Ca2+、Mg2+、C032-、HC03-、SO42-、CL-等,其数量约占水中溶解盐类总量的90%以上,但各种水体中各种溶解盐类的含量却是千差万别的,淡水的含盐量一般为小于1.09/kg。

  2、DO指标

  淡水中溶解氧饱和含量仅8-10ml/L,不到空气中氧气含量的1/20,这表明淡水养殖水体的鱼类呼吸条件较差,据不完全统计,由于直接、间接缺氧致死的鱼类约占养殖鱼类死亡总数量的60%,因此溶氧是淡水养殖的一项重要的水质指标。溶解氧饱和含量随温度,含盐量升高而下降。一般来说淡水鱼养殖水体中溶氧范围在0.3-2.0ppm时不适于鱼生长;3.O-4.9ppm时,鱼可生存,但不充分;而溶氧大于5.0ppm时适于鱼类生存。

  3、含适量植物营养物质及有机物质

  养殖水体中要含有适量的植物营养物质,主要含有N、P及C、Si、Fe等微量营养元素,这也是淡水鱼生长所必须的营养元素。但每一种营养元素在水体中的含量要有一个度。过少了,鱼类得不到充足的营养;过多了,就会带来水体污染,致使鱼类死亡。因此,在淡水鱼的养殖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各种鱼类对各种营养盐浓度的耐受要求,以便合理施肥,促使鱼类在水体中的健康生长。

  4、淡水鱼养殖水体要求水体PH值中性或弱碱性较合理

  PH对淡水鱼养殖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化学及生态因子,它对水质及生物有多方面的影响。在各国水产养殖的水质标准中,对PH要求范围大多为6.5~8.5,这只是鱼类及饵料对pH值要求的安全范围,而并不是养殖生长中的最适PH范围。在淡水鱼类生长的不同阶段,对PH的要求也各不相同,PH若变化过于频繁,对鱼类生长也不利。因此养殖水体要有足够的缓冲能力,避免PH变化过于频繁,总碱度大于1mg当量/L为好。

  5、养殖用水除要求含盐量适当,溶氧丰富,近中性,含适量植物营养元素及有机物质外,还必须不含毒物,不显毒性。水中毒物容许浓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水中毒物量应不妨碍水体自净作用及物质循环的正常进行;

  ②水中毒物含量不得危害主要饵料生物及养殖对象的正常生长,发育及繁殖;

  ③水中毒物含量不得使水产品带有异色、异臭、异味水产品内残毒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实际现在渔业水域面对的污染程度是非常复杂的,常常多种毒物共存,毒物的实际毒害浓度与与特定条件下试验结果常不一致,实验结果表明,即使是同一毒物作用于同一生物,其有害浓度及容许浓度,也是随水质条件不同而增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