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貂场地规划与布局


  场址选好后,动工建场前应对貂场各部分建筑进行全面规划和设计,使场内各种建筑布局合理。

  水貂场一般分为三个功能区:即生产区(包括貂棚、饲料贮藏室、饲料加工室等建筑物)、管理区(包括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建筑物、职工生活福利建筑物与设备等)和疫病防治管理区(包括兽医室、隔离舍等)。

  依据地势和主风向进行合理分区。职工生活区(居民点)应占全场上风和地势较高的地段;其次为管理区;生产区设在这些区的下风和较低处,但高于疫病防治管理区,并在其上风向。生产区与生活、管理区保持100米距离,生产区与疫病管理区保持200米距离。生活区、管理区的生活污水,不得流入生产区。

  (一)管理区

  水貂场的经营管理活动与社会联系极为密切。因此,在规划时,这个区位置的确定,应有效利用原有的道路和输电线路,充分考虑饲料和其他生产资料的供应,产品的销售以及与居民点的联系。貂场的供产销运输与社会联系频繁,造成疫霉传播的机会较多,故场外运输应严格与场内运输分开。在场外管理的运输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车库应设在管理区。除饲料库以外,其他仓库需设在管理区。管理区与生产区应加以隔离。外来人员只能在管理区活动,不能进入生产区。

  (二)生产区

  是全场的工作重心,规模大的可分区规划与施工。为保证防疫安全,应将种貂和皮貂分开,设在不同地段,分区饲养管理。

  与饲料有关的建筑物,应配置在地势较高处,并且应保证卫生与安全。貂场的垫草用量大,堆放位置设在生产区的下风向,要考虑防火的安全性,与其他建筑物有60米的距离。

  贮粪场的设置,应方便于貂粪运出,注意减少对环境污染。

  (三)疫病防治管理区

  为防止疫病传播,该区应设在生产区的下风与地势较低处,与棚舍保持300米的距离。病貂隔离舍应单独设置院墙、通道和出入口。该区的污水与废弃物应严格处理,防止疫病蔓延和对环境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