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虾

根据湖北省市文件精神,从9月1日12:00至12月31日12:00为小龙虾禁捕期,禁止在东宝境内水库等天然水域捕捞小龙虾。

小龙虾是我省的优质水产品,深受市民喜爱,但由于自然捕捞过度,野生资源急剧下降,小龙虾产业的发展已受到严重影响。

为此,省人民政府于2010年出台了小龙虾禁捕制度,旨在加强小龙虾野生资源保护,加快种质资源修复,保障小龙虾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全面做好小龙虾禁捕工作,东宝区渔政站成立了小龙虾禁捕专班,通过渔政宣传车在乡镇各主要干道、人群聚集处进行宣传,让禁捕工作家喻户晓、禁捕意识深入人心。下一步将加大对天然水域的巡查力度,集中收缴和销毁违规捕捞小龙虾的渔具。同时,对重点水域和重要集散地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严厉打击顶风作案者,以促进小龙虾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