鱿鱼

近日,钟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前期线索排查,联合钟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成功端掉一位于钟山镇广场东路三巷一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窝点。

当场查获浸泡鱿鱼9.3公斤、干鱿鱼4.4公斤。经食药监部门送梧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样品中检出违法人员钟某经营的水发鱿鱼含有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有毒添加剂,并在钟某制作水发鱿鱼的加工场所发现钟某还利用工业用火碱(俗称烧碱)等有毒添加剂对干鱿鱼进行浸泡加工。我局治安大队成功将违法人员钟某抓获,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近期,钟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就即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与钟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联席会议,共同学习并讨论了新《食品安全法》内容。会议上,钟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杨海大队长与钟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胡局长就“两法”(刑法及新食品安全法)之间法律的对接及如何有效的将“两法”运用到实际案例当中做了深入探讨交流。

并就移送案件、材料证据的取证、立案及当前我县食品行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所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等突出问题交换了意见。

杨海大队长在会议上提出:随着我们国家的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的水平日渐提高,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相关的法律和监管体系也在与时俱进地不断修订,我们作为执法部门更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治安大队钟飞凤副大队长还就今后如何有效开展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详细的介绍和具体分工。

会上双方单位表示将强强联合,切实按照《刑法》及新《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严厉打击我县食品行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所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