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翻两只虾被拘五个月

贵州湄潭县一男子以投放药物的方式捕捞河虾,被判处5个月拘役。

据通报,男子姓唐,湄潭县人。今年5月27日晚,他向陈某等提议,去该县马山镇的水库以投放药物的方式捕捞河虾。得到认可后,他让陈某去镇上购买了农药。当晚二人来到水库投放农药。大约半小时,唐某二人毒翻了两只河虾,拿着河虾准备离开时,被群众发现并报警。

鉴于唐某在本案中的主导地位,警方决定对其刑事拘留。陈某因情节较轻、主动投案,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由湄潭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记者12日从湄潭县法院了解到,日前,当地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唐某违反了水资源保护法规,禁渔期内在天然水域以禁止的方式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此外,其在公共水域内投毒,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但鉴于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又系初犯,遂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