鱿鱼

为了让鱿鱼看起来又大又新鲜,王淑霞、朱兵强(均为化名)夫妇俩用工业甲醛浸泡鱿鱼拉到市场上出售。2014年10月,经人举报被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查获,后将该案件移交给了公安机关。

王淑霞夫妇是江苏宿迁人,2013年来到徐州做青菜生意,每天起早贪黑也就只能挣点辛苦钱。后来,王淑霞发现他们隔壁邻居齐某做水产生意,收入甚丰,就决定向他讨教点“经验”,没想到还真找到了发财的“秘诀”。

齐某是南方人,一直做水产生意,他告诉王淑霞泡过之后的鱿鱼会发白,不新鲜,但往泡鱿鱼的水里滴入一些工业甲醛溶液,鱿鱼就会变得很有“卖相”——又新鲜又饱满,王淑霞仔细地记下了这一“秘方”。2014年春节前夕,齐某要回南方老家就将做水产品的工具,包括两桶25公斤的工业甲醛和一部分鱿鱼、百叶、海参等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淑霞夫妇。

拿到工具和原料以后,王淑霞夫妇迫不及待地按照齐某的方法,先把鱿鱼用清水泡一遍,然后再向水里滴入几滴甲醛继续浸泡,半小时左右再用清水浸泡一遍,最后王淑霞夫妇发现,鱿鱼真的又大又新鲜,简直像换了“装”。

之后,向王淑霞夫妇订货的人越来越多,这些用甲醛浸泡过的鱿鱼不断地被销往饭店、路边摊,最终进了消费者的肚子。

经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质监局所扣押的王淑霞夫妇租住处的水发鱿鱼中检出甲醛成分,含量为409mg/kg。

2014年12月18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淑霞、朱兵强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2015年3月13日,法院分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王淑霞有期徒刑1年,罚金30000元,朱兵强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罚金20000元。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大如天,王淑霞夫妇不惜牺牲老百姓的健康,赚昧良心的钱,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