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记者接到报料:有人在广益佳苑一期西北门处售卖刺猬、野鸭和野鸡等野生动物,记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
目击:小区里公开售卖野禽野兽
29日上午9点20分,记者赶到广益佳苑一期西北门时,看见该小区大门里的马路两侧有很多摊贩,有卖肉卖菜的、卖水果的,唯独没有看见市民反映的售卖刺猬、野鸭、野鸡摊贩。该小区一名保安告诉记者,早上确实有一名男子提了几个网兜在此售卖刺猬、野鸭和野鸡等动物,但已经离开。一位摊主告诉记者,早上该男子骑着摩托车带了七八个装了刺猬、野鸭和野鸡的网兜,在此售卖,引来很多人围观,还有一些顾客将这些动物买回了家去。昨天上午10点左右,记者看到保安和几位摊主所说的这名男子再次骑着摩托车到了这里,他拎出两个网兜放在地上售卖。记者看到每个网兜里分别装了两只野鸭,另有一个装了两只野鸭的网兜放在他的摩托车上,没有拿下来。
暗访:菜地、水沟、太湖是偷捕点
该男子告诉记者他姓周,住在塘南附近,所售卖的野生动物都是从乡下搞来的。“这个野鸭是太湖野鸭,纯野生的,比人工养殖的野鸭肉鲜,一只60元,两只100元。”该男子称。他还告诉记者,早上出来的时候一共带了8只野鸭,已经卖掉两只,而带来的3只刺猬和3只野鸡也全部卖完,一只刺猬卖45元。“一个老头儿把3只刺猬全买走了,我刚才就是去他家帮他杀刺猬去的,他用来治病的。”该男子说。
记者通过与该男子交谈得知,他的哥哥也在无锡售卖刺猬、野鸭、野鸡等野生动物,两个人分头售卖,售卖时间和地点不固定。“手上拿不到货的时候就不出来了,主要从乡下拿货,刺猬主要生活在乡下的菜地和水沟里,野鸭是太湖里的野鸭。”该男子说。
追问:擅自售卖野生动物违法
野生的刺猬、野鸭、野鸡是不是属于保护的动物呢?市农委湿地保护处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刺猬、野鸭和野鸡都是江苏省重点保护动物,经营利用野生动物需要具备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这两个证必须齐全才行,而这两个证的核发需要经过区县、市级、省级农林部门的层层审批。
市农委农林执法支队盖支队长告诉记者,目前锡城市场上私自售卖野生动物的现象不是很严重,今年7月,农林执法支队在南禅寺查处一起私自养殖鼯鼠的案例。“养殖鼯鼠的人是一家店的店主,当时他到广东去进中药材,发现鼯鼠的粪便可以治病,就买回来4只,鼯鼠是国家公布的有重要经济和科研价值的珍稀野生动物,我们没收了实体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罚款。”
据他分析,因为现在市场上具备相关资质、从事野鸭和野鸡养殖的养殖户比较多,“一般人认为是自己养的就可以拿出去卖,但根据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条例,售卖野生动物还需具备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所以养殖户应该将养殖的野生动物卖给具有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商户,然后再由商户卖给普通市民,没有相关资质擅自售卖是违法的。”
有关人士提醒,市民要提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如果发现有贩卖野生动物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如果发现野生动物的,要将其放生。“将野生动物放生是保护野生动物的一个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