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市政府保护林蛙一号令的落实,入春以来,市资源林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保护林蛙专项行动,全市共计收缴放生林蛙3700余只,处罚、批评教育51人,进一步打击非法捕捉、经营林蛙的行为,规范林蛙养殖和经营秩序,强化对林蛙资源的保护管理。
红星林业局对辖区内的林蛙养殖场点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2户养殖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上甘岭林业局加大夜查力度,抓获非法捕捉林蛙人员11 人,放生林蛙140余只;伊春区重点盯住两个集贸市场,开展多次检查活动,确保市场上不出现非法经营林蛙的行为;金山屯林业局深入非法捕捉易发区域进行检查,抓获非法捕捉林蛙6人,收缴野生林蛙60余只,没收捕蛙工具;西林区组织人员对西钢市场进行了检查,收缴放生非法经营的林蛙1000余只;嘉荫县林业局组织人员对江边进行突击巡查,抓获非法捕蛙人员9人,当场收缴林蛙200余只。
市资源林政局还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各地督促推进保护林蛙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检查组对双丰、桃山、带岭、朗乡、铁力等局及铁力市的宾馆、饭店、集贸市场、街头路口、河鱼经营店等非法经营林蛙多发地带进行了抽查暗访。对个别地区仍然存在的非法经营的林蛙予以收缴,对业主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