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着便服,没有任何证件,仅仅手拿一根伸缩棍,三名男子竟假冒协警,在新丰、凤桥的农村招摇撞骗,主要做法是阻拦电捕黄鳝的村民,利用对方担心被查处的心理,索取巨额“罚款”,不过其粗糙演技很快就被村民识破。近日,犯罪嫌疑人姚某、王某和张某终落法网。
每年4月到8月是吃黄鳝的黄金时段,因此最近有不少村民深夜到田间电捕黄鳝,陈先生就是其中一员。6月30日晚,陈先生在新丰镇某村附近的农田里捕黄鳝时,被3名陌生男子拦下,其中一人手中拿着一根伸缩棍,自称是派出所的协警。
“到别人家的农田里捉黄鳝是违法的,你现在跟我们回派出所交罚款。”几名“协警”气势汹汹,称陈先生将被罚5000元到10000元,黄鳝和电瓶也将被没收。见陈先生认错态度不错,这3人提出私下解决,要求陈先生拿出1000元现金给他们,经协商,最终陈先生给了900元。回到家后,陈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7月1日凌晨拨打了报警电话。
大桥刑侦队接案后开始侦查,发现此案并非真正的协警所为,而是有不法分子冒充协警实施敲诈勒索,就在陈先生遭遇“协警”罚款的那晚,还有2名村民也遭到敲诈勒索并报了警。
随后,南湖警方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根据相关线索,找到了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使用的红色轿车,通过巡线追踪,掌握到此团伙可能在海盐。日前,民警在海盐将犯罪嫌疑人姚某、张某、王某抓获归案。
据了解,这3人狼狈为奸纯属一时兴起。端午节前夕,姚某拎着一桶黄鳝到安徽人王某开的烧烤摊吃夜宵,闲聊中,姚某说起夜捕黄鳝是违法的传闻,认为冒充协警就可以没收别人捕的黄鳝。二人一拍即合,又叫上了王某的妻弟张某。此后一段时间,3人流窜于新丰、凤桥等辖区的农村,以捕黄鳝违法为由,利用受害人担心被罚款的心理对其进行恐吓。一开始,该团伙还只敢没收受害人的黄鳝和电瓶,成功的次数多了,就想到了敲诈钱财,涉案价值2000余元。
目前,姚某、王某和张某均已被南湖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警方提示:电捕黄鳝等鱼类属于违法行为,但市民千万别轻信所谓的“交点钱私了可减轻处罚”的伎俩,公安机关在执行公务期间,均会出具工作证及相关文件,市民要多留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