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油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在餐饮服务环节对生畜肉、植物油、非发酵豆制品、火锅底料、自制熟肉制品、自制面制品、酱腌菜、餐饮具、纸巾/湿巾、市局自选品种等10类共1909批次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按照问题导向原则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811批次,不合格产品98批次,问题发现率5.13%。

抽检发现,1批次植物油产品不合格。济南市商河县仁和居饭庄的花生油中酸价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等相关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